物资诈骗开庭_院长开庭,检察长公诉,宝坻首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宣判

2年24日上午,宝坻法院利用互联网网上审判系统进行公开审理,宣判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因诈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与此同时,被告被命令向受害者赔偿并没收被没收的犯罪工具。这是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与流行病有关的犯罪案件。宝坻法院院长邢是唯一的法官。宝坻检察院检察长赵志辉出庭支持公诉。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犯罪的意见》,医院坚持依法严格、快速审判。从立案到判刑只花了4天。经审理

,发现被告王某在防控

新皇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利用他人急于购买口罩之机。2020年1月28日至2月7日,他在宝坻区好各庄镇西好各庄村的家中,利用电脑网络游戏平台发布销售N95口罩和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之后,他将受害者作为微信好友添加到自己的手机上,以骗取他人的信任。通过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张等7人共骗取假币4976.66元,受害人信息被删除。偷来的钱被他们挥霍掉了。

199法院认为,

199被告人王某编造了在防疫期间能够以非法持有为目的销售防疫产品,并利用互联网骗取他人钱财的事实。数额相对较大。他的行为构成欺诈,应依法严惩。鉴于被告的供述,他主动认罪并签署了担保书,从而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王某认罪,在法庭服刑。

物资诈骗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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