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诈骗手段_云南:信息化手段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通讯员王翠云)云南省检察院、德宏州检察院、盈江县检察院、龙川县检察院的视频会议室在大屏幕上显示。照片中的检察官都戴着面具...近日,云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听取基层法院的案件报告。五位检察官详细听取了盈江县检察院和龙川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疫情妨害公务案和两起疫情行政处罚案的情况,以及他们的早期干预和处理进展情况,首先给予了指导。

199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云南省各级检察院充分利用远程审讯、远程庭审等信息手段,实现网上“面对面”审讯、证据审查核实、支持公诉出庭等。,既保证了疫情期间办案安全,又坚持了公正、文明司法的严格规范。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及时采取异地阅卷、电话和互联网办理诉讼业务的方式,确保各项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今年2月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共受理各类流转案件3148件,接待律师和法定代表人1036人,办理异地阅卷案件84件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检察工作的办案指导,云南省检察院成立了疫情防控检察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对重大、敏感疫情刑事案件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医院还分别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中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和《关于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和报告义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建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与疫情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严格及时惩治恶性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截至2月14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介入23起案件,涉案人员25人,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医疗废物、废弃口罩、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72起。

(原标题:防疫和检察,两手抓,不缺云南:信息化是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手段)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