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相关报告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他们首先安排执法人员配合发展改革局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开心超市进行检查。在现场,他们发现超市在2020年2月2日以每公斤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黄瓜,并在同一天以每公斤9.9元的价格出售了这批黄瓜。销售价格达到购买价格的247.5%,明显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案的有关材料已及时移送渭南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处理。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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