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着浙江、山东、湖北三省监管场所防控疫情的严峻形势,在监管场所已发现多起输入性新皇冠肺炎病例。湟源县检察院坚决贯彻省检察院孟永山检察长、王副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级医院防疫工作部署,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检察意识,始终把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监管场所的防疫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 将“战时状态”纳入“战争与疫情前沿”,全力协助监管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牢牢把防控前沿留在监管场所。
我院在夯实看守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了解和掌握监管与防疫、封闭管理与监督执法的日常工作,实现了防控检察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派驻检察机关的警察严格执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他们主动加强与拘留中心值班领导的沟通。通过电话、微信等有效方式,加强日常联系和周判断,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监督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2年24日,我院检察机关的警官前往湟源县看守所,与看守所负责人就进一步的安全防控措施、改善隔离、防疫、控制
措施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要求看守所严格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入看守所,每天对看守所内外进行严格消毒,每天严格监测在押人员体温,同时要求看守所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湟源县肺炎疫情防治指挥部监督小组的检查和监督过程中,及时向监督小组成员通报了当前看守所疫情防控中防护材料短缺和缺乏的情况。与此同时,为解决看守所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材料极度短缺的问题,我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设法购买了50个医用防护口罩,专门供侦查人员在提审时佩戴,使基本防护到位。
为预防和控制湟源县看守所疫情,我院将进一步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疫情防控规划的通知》精神,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一是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看守所和疫情期间各办案机关的协调,坚决杜绝未办理转押、超期羁押等违法事件。二是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配合监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各种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看守所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监督配合看守所全面梳理各类安全风险和风险点,加强风险预测和判断。与此同时,要求监管单位加强对在押人员、监管警察、检察人员和办案人员的人身保护措施,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战争。
/豆腐中图/齐永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