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诈骗案经过_检察长出庭公诉,院长审理,宝坻“两长同庭”审结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

防疫物资诈骗案经过

2年2月24日,宝坻区法院通过远程审判系统审理了一起涉及防疫材料的诈骗案。宝坻区法院院长邢是唯一的法官。宝坻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志辉出庭支持公诉。

防疫物资诈骗案经过

检察机关认为,在防疫期间,被告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他的行为构成欺诈。建议判处他7个月的有期徒刑和罚款。被告人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宝坻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7个月监禁,罚款5000元

防疫物资诈骗案经过

案件审查:

2年1月28日至2月7日,020被告王某利用网络平台编造在防疫期间销售N95口罩和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宝坻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调查取证。公安局宝坻分局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采取微信视频远程取证,同步录音录像。2020年2月20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宝坻区检察院当天审结该案,以欺诈罪起诉被告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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