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有效遏制传染源的传播,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工作要求,及时采取行动,部署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野生动物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没收野生动物及其产品306件,发放和张贴法律宣传资料5万余份。
1、重点场所综合清查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动会同野生动物保护、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农家、鸟禽宠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大清查、大整治2月4日,森林警察在搜查通化市林蛙经销办公室时,查获了189种野生动物产品,如巨型蝾螈、刺猬和野鸡,以及2170只活林蛙。
2、广泛收集线索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通过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平台,积极推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重奖举报等方式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1月27日,吉林市森林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采取行动,在市场监管和动物保护部门的配合下,抓获了在当地花鸟鱼市销售野生动物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并查获了一只蜥蜴、一只“天绳护宫”和两只乌龟,公安机关正在跟踪打探网络。
3、密切开展通道调查,控制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分析和判断辖区内偷猎和走私、非法运输路线,在关键时期、关键卡口位置设立检查卡,进行动态检查1月23日,永济县森林警察大队在通往永济县千口镇市场的道路上发现并逮捕了非法贩卖野鸡的周某,当场抓获4只野鸡。经警方讯问后,周多次供认了自己猎捕野鸡的犯罪行为。
4。加强宣传引导
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大严打宣传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5万多份,充分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有效提高公众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