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加强路面管理,关于在峨眉市
启用新型
固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2020年3月2日, 我们的团队将正式启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用于处理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和机动车交通禁令的行为。 现将具体路段的位置向社会公布如下:
1,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捕获系统
1,秀湖岛秀环路口
2,秀湖大道温泉大道路口
3,名山路天明山路口
4,颜佳路桂花桥小学路口
5,国道G245线为
。1在机动车违章标志处,
2在龙池镇滨湖路,
2在龙池镇中环路,
1992年2月24日在峨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来源:乐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