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积金可以多贷款吗_东莞公积金新规:贷款最长年限30年 额度最高上浮20%

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孙红丽)今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金额最高可增加20%。同时,在保持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法。

据报道,只有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一手住房(包括商业转让)才能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现在这一限制已经取消。最长30年的贷款申请期只需核实不超过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后的5年。

。同时,在购买集合住宅、东莞认可的合格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如连续5年(共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贷款金额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第一套房不超过120万元,第二套房不超过80万元),增加金额不累计。

《通知》明确规定,在本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而不要求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该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并应进行调整,使家庭债务总额的月平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的商业贷款和担保。

新扩展方法在正常还款期内,可以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内不得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

取消提前还款和期限变更的还款期限当申请提前还款和期限变更(减少或延长)时,借款人不再需要偿还至少12个月。

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已转让给买受人的,应当自房地产权属证书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贷款

此外,通知还提到,如果存款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因死亡、退休或在国外定居而未能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借款人将在贷款发放后连续12个月停止支付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人将提前收回贷款或收取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的30%作为违约金,直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正常缴存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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