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杨)记者近日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曲靖市财政决心打赢这场防疫战争,同时正通过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租赁成本、加强金融安全等措施,努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因疫情影响难以按期纳税,且符合延期纳税条件的企业,依法延期纳税鼓励和引导市图纸审查机构和建设工程检验机构收取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费等经营性费用,收费标准比双方协商的市场价格低10%。其他类型的经营评估费用,适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限。
租赁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全额出资的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房地产和正常开放的中小微型企业,房地产租赁单位应当减免承租人1-2个月的租金。鼓励和引导各级工业园区、中小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等业主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中小企业租金
畅通财政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积极争取省政府向全市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倾斜资金拨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新增专项债券、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市财政对承担防疫和药品储存计划的企业,根据计划储存规模,适当给予交通、就业等费用补贴;对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单位物流运输成本较疫情前有所增加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不含烟草制品行业)筹集3000万元补贴,当月增加的物流成本为50%,每个企业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影响发放给小微企业的贷款的客观不良部分给予适当补偿。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型企业在申请风险担保贷款时将得到优先支持。对于因防疫工作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或个人,鼓励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推迟还款期限,完成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前的核实和通报工作。
防疫期间,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水、电、气欠费用户实行“不停发欠费”措施,暂停支付欠费,欠费期间不收取违约金,收取欠费的产权机构不得停止对欠费用户的供应。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量按目录价格标准的90%结算。采取支持性的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将在2020年从就业补贴基金中拨款,对防疫期间有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输出实行“三免一补”(免费交通、免费体检、免费防护用品和每人60元的日常生活补贴),并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的直接运输服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开展职工代表培训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给予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工和恢复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网上和网下职业培训的企业,应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并根据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加大对会泽县和宣威市两个深度贫困地区稳定岗位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且未下岗或减少下岗人数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岗位稳定退款,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50%给予岗位稳定退款
结合中央和省级预算资金、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入,组织开展项目规划和储备业务培训,积极规划公共卫生、农村振兴、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应急管理、物流等一批重点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前期工作,市政府将从项目前期费中拨付3000万元,并对成熟度较高的前期项目提前安排部分前期费,以加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