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一级响应_青海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从“一级”变“三级”意味着什么?

青海新闻网,美丽的青海客户新闻(记者范报道)2月2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4号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根据青海疫情的发展和预防情况,湖北及周边省份的疫情情况,以及全省各地将陆续开展业务的事实, 经综合分析和专家评估,省政府决定从2020年2月26日12: 00开始,将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调整为三级应急。

启动一级应急

自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全国30个省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1月25日24时,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

新冠病毒疫情一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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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四清”目标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启动以来,青海省各部门围绕“外部预防和投入、内部预防和扩散”的防控战略,进行了科学部署、精确实施和扎实工作。在广大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公安干警、社会各界和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青海省新关市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省18例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437例密切接触者全部解除检疫医学观察,429个疫点年底全部消毒,实现了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疫点和重点防控区域“四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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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从2月6日至今,全省连续20天无新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无死亡病例和医务人员感染,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前不久,国务院联防联控办公室决定,青海省45个县(区、市)都是传染病低风险区。

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青海新皇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从2020年2月26日12: 00开始。

同时,从2020年2月25日24: 00起,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湟中区、海北州门源县等4个重点防控区将调整为非重点防控区;西宁市的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的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县、海西州的德令哈市、果洛州的玛沁县、黄南州的铜仁县等非重点防治区,将调整为一般防治区。

分级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反应属于最高级别反应

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级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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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级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省人民政府应当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并责令所有相关单位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响应

三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地市级及县(市、区)直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对事件的影响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向各相关单位下达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到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及直属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ⅳ级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各县(市、区)(不含省政府直属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判断,综合评估事件的影响和发展趋势。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相关单位下达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可以看出,随着响应水平的降低,决策水平和应急水平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具体来说,如果调整为二级响应,应急响应将不再由国务院决策和统一指挥部署,而是由省指挥部部署。三级反应,由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四级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全面管理

防患于未然

虽然青海已经降低了应急级别,但这并不意味着青海可以放松。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92年1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会议指出,经过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疫情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该国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治愈和出院的患者数量迅速增加。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疫情发展的拐点尚未到来,湖北省和武汉市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的“拐点”尚未到来,这意味着必须继续坚持有效的防疫和控制措施。2月26日,第十届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处置新闻发布会召开。省卫生委员会副主任王虎表示,青海省新关市疫情防控工作前一段时间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各地区工作和劳动的有序恢复,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思想麻痹、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放松心态。要继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巩固县(区)、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统筹意识,加强对本地区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恢复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坚持“两手抓、两手同时推进”的原则,切实履行防疫责任。同时,根据本地区人员流动、聚集和定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不同层次的差异化防控和流动性控制,实现信息交流和措施互动,使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准确。

综上所述,防疫和控制仍然是青海的重中之重。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不断加强对重点群体和重点场所的控制,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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