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肺炎疫情报告_速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甘肃省预防接种工作将这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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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肺炎疫情报告

关于做好甘肃省预防接种相关工作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

甘肃省兰州新区市州卫生委员会,甘肃矿区,省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为有序恢复企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根据我省疫情发展趋势,结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发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接种暂行指南》和甘肃省新发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新发冠状病毒分类和分类防控指南》, 新冠状动脉肺炎流行期间,对甘肃省预防接种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1、按照风险评估分区指导分类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一)低风险县区开展正常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门诊每周7天开放,每日门诊量不得超过30人次,门诊日可根据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在

(2)中,对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仅在确诊或疑似新发冠状肺炎病例所在的危险县区的街道和乡镇进行第一剂乙型肝炎疫苗和卡介苗、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的接触后预防,第二剂和第三剂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其余疫苗的接种暂停。未发生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的街道和乡镇开展有限的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门诊每周至少开放5天,日门诊量不得超过20人次。门诊日可根据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对象的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3)高危县区只进行三种类型的疫苗接种:

1。第一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

2。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用于给人们接种疫苗,以预防接触后疾病。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婴儿的第二和第三剂乙型肝炎疫苗

4。其他疫苗的接种暂停高危县和区的疫苗接种诊所每周开放1-2天,每天门诊不超过10次。

(4)低、中、高风险县区的产科接种点应避免集中接种。有条件的人可以在产房接种,而没有条件的人应该在不同的时间段接种。然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应该首先接种疫苗。狂犬病暴露防治门诊应设置24小时值班

低、中、高风险县区考核评分实时动态调整。各地要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各接种门诊的服务范围、服务周期和门诊数量。2、加强

防疫和控制工作,防止感染

工作人员上班前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者严禁从事预防接种相关工作;接受者和监护人应在进入前接受体温测量,37.3℃以上者严禁进入。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应合理,程序应规范,以减少人员的交叉和聚集。等候区、接种区和观察区应严格控制人数。原则上,成年受助人的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儿童受助人的监护人限于1-2人。等候区和观察区应保持通风。接种门诊应按医疗场所的消毒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所有员工必须全程戴口罩。2岁及以上的儿童和成人在进入前必须戴口罩。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免洗消毒剂,供接受者和监护人使用。

3、加强宣传和沟通,预约接种

改变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周期和疫情期间的接种量,门诊工作人员应提前与接受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宣传和沟通,取得群众的理解尽量提前通过网络和电话预约,分段接种,减少人群在接种门诊聚集的时间对于在接种日之前未接种疫苗的人,应合理安排接种,以避免争议。

甘肃省卫生委员会

2年2月24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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