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为了更好地让消费者在疫情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向青海省消费者发布了“三要素”消费提示,并向经营者发布了“三不”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尽最大努力达到“三要素”:
消费者应理性购买。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如外卖平台)订购食品时,消费者应仔细检查运营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在购买蔬菜和水果时,你应该在询问单价后根据你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购买。
2及时沟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事先与运营商确认支付方式、交付方式和配送成本,并及时保存消费凭证。
3配合防疫控制消费者进入经营者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经营者做好防疫工作。
经营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努力实现“三无”:
1、不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根据《消费者法》,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向他们发送商业信息。
2、不得以疫情为由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在流行期间,如果消费者提出延长服务期限或退还会员卡、预付卡等预付费消费卡,经营者不得以流行情况为由拒绝消费者的要求,并应按实际时间延期或退款。
3、不得放松防疫和控制工作虽然政府已经宣布一些运营商可以开始运营,但疫情仍处于关键阶段。经营者应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场所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消费者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责任编辑: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