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当前主城区的封闭管理工作,打赢新一轮的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争,2月19日,鄂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2020年第1号文件该文件要求全市信用建设的所有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区,将各种阻碍鄂州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纳入个人或法人信用报告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严重阻碍我市防疫工作的以下七种行为主体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进行联合处罚
1、拒绝执行国家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防疫部门工作人员检查、车辆检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设立隔离点等防疫控制措施的,并因上述处罚被公安机关拘留
2,明知自己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主动报告或隐瞒与他人接触的;或者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拒绝接受检疫、隔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侮辱、恐吓、殴打、故意伤害防疫、防疫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以上处罚的
4、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秩序,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5、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防疫药品、口罩、手套、消毒用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防疫和防护产品和材料的,由市场监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6、非法收购、运输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由有关部门处罚
7、其他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失信行为
在新的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内,市信贷办还将通过信用鄂州网站积极揭露各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从而对不诚信行为主体形成舆论压力同时,我们将大力弘扬积极的社会能量,积极宣传防疫工作中涌现的诚信模范、慈善企业、防疫模范等先进群体,为我市赢得防疫战争凝聚力量。
资料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