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2月22日电(王付节文/图)为有效做好防治新皇冠肺炎期间的恢复工作和生产工作,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按照“防疫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采取了“四项措施”确保工作和生产有序恢复
-1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县所有工业企业都在统一管理之下。任何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都必须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完善相关制度台帐。首先要核实员工的健康状况:企业员工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持有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员工本人、其亲属及周围人员在过去半个月内没有与湖北进行人员交流的经历,乡镇以上卫生院出具无发热健康证明后方可到企业报到);其次,应准备防疫材料企业应根据员工人数预留一个月以上的防护口罩,配备与员工人数相匹配的电子测温仪器,并设置独立的临时隔离室,准备消毒剂和消毒工具等。;封闭管理将再次实施。企业应统一员工住宿,实行膳食分配管理制度,原则上员工不得离开工厂。
2是严格恢复工作和生产的安全条件。凡不符合“七不复工”要求(如复工、转岗、未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培训)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3是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县以上企业在复工、复工前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园区提出申请。申请应当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验收标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验收。验收责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
4是加强复工和劳动期间的监督检查。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对不符合条件而恢复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验收不合格的恢复生产的,要依法坚决严肃处理。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严肃查处责任追究
到目前为止,已有57家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包括48家工贸企业、6家非煤矿山企业和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探索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引导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