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网贷还款_【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广州住房公积金:因疫情暂失收入可延长贷款还款期限

《大洋新闻》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期间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申请降低存款比例或从2020年1月起至2021年6月住房公积金存款延期(已存款的除外)。

《通知》主要包括五点:

1。为阻断病毒传播,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中心建议,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前,存款单位和存款人应尽量避免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他们可以选择“非接触式”在线业务处理渠道,如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广东省事”微信、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对于不能网上办理的业务,请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现场办理。如因紧急需要确需前往现场处理,请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处理。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有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从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企业经济效益改善后,可提高存款比例或恢复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

3、因防疫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防疫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逾期完成后的当月视同连续缴存。存款人未及时办理提款的,可推迟至防疫措施解除后3个月办理。自愿存款人员可参照执行

4。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住院或隔离的人员、需要与观察人员隔离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因疫情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等。凡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经确认,将不作为逾期信用报告记录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系统。

5。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可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延长后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最长贷款期限。

根据通知,解除防疫控制措施的时间以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为2021年6月30日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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