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曲靖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进疫情防控“从综合防控到精确防控,以防控为重点”,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疫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合理调整交通检测点设置为
(1)保持铁路车站出入口检测点所有宣传归来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进行现场隔离和调查,同时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原则上建议湖北省宣传人员回国。确需进入宣传并有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的,应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的,将被建议返回其他重点疫区宣布人员返回,在家集中或隔离观察14天
(2)尚未脱离隔离观察的关键人员不准外出。其他人员正常通行,无相关证件。各种车辆将不再被批准。
(3)全面恢复农村客运、班车运输、包车运输和城市公交运营,有序恢复县际、城际班车运输和包车运输
2。企业和市场主体全面恢复生产经营
(1)除KTV、网吧、酒吧、棋牌室、游戏厅、洗浴场所、培训机构等人员相对集中的相对封闭的市场主体外,其他所有市场主体均可恢复生产经营。
(2)全市企业和市场主体将恢复生产经营。不再审批备案,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3、积极扶持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市人社局申请就业信息和相关政策;需要出具健康证明的,向住所地医院(卫生服务中心)提出
4、继续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网格化调查控制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居住区、自然村、企业、公共场所等网格化管理对外宣传人员应执行举报制度,并向当地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报告个人情况。请继续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战。
市防疫监督指挥部以前发布的文件和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宣威市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年2月21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