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市
个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县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市属及以上常驻单位防疫期间
个城乡居民准入管理的通知。各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防疫工作,按照市防疫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疫期间城乡居民准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县恢复工作和生产, 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居民区(村)出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居住区(村)应深入了解实际居民信息,完善信息台账,将本县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证明信息纳入台账居民因在县内工作需要进入或离开居民区(村)的,应当查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信息台账,核对无误,温度检测正常,方可快速放行。不需要通勤的居民仍应加强管理,出入应受到严格控制。
2。出入境检查时,卡口人员应保持良好秩序,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需要进出登记的,应当由值班人员办理,避免相互接触
3。各用人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如实发放工作证件。工作证书必须包含诸如工作单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和下班时间等信息。4、防疫监督检查人员
,凭市、县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驾驶证和有效证件,可以进入区(村)监督检查工作,区(村)予以配合相关人员和车辆应按要求进行保护和消毒。
5、提倡区(村)集中采购和配送、居民网上采购等。,以满足居民正常生活的需要对农贸市场、超市、果蔬商店、直饮水取水点、指定口罩销售点等场所要加强控制,定期消毒,鼓励实施网上预订,错时购买,鼓励非接触配送,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
6、属地主管和保保部门及单位应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和不富裕老人的关心和照顾,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并采取代购代购等帮助措施,确保其在防疫期间的正常生活。
7。对因疫情封闭、难以隔离的居住社区(村)和重点人群,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执行本通知的规定。
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治疗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
资料来源:手持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