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和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效维护人民正常生活秩序,部分营业场所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营业。具体公告如下:
1,从2020年2月20日开始。除了电影院、棋牌室、游戏厅、网吧、酒吧、茶吧、KTV、美容院、浴室、足浴、按摩、舞厅、健身房、小酒店、培训机构(包括中介培训)、旅游休闲、游乐园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的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均允许复业,商业综合体和大型超市内上述行业的商店暂时关闭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内部商店暂时不恢复营业。
2年,获准经营的营业场所必须全面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严格执行防疫和控制工作的要求,并做好跟踪,监测,登记和报告员工从外省返回,以确保安全和有序恢复营业。大型服务业企业按“五到位”标准落实防控措施,实现返岗。有200名以上返乡人员的商业综合体和企业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请返岗,经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可以复工。其他规模服务企业经所在镇(区、街道)批准后,可以复业。其他营业场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提交员工调查,并在入口处设置“无口罩不得入内”醒目提示,并派专人测量体温。不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消毒、通风、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治工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各经营单位自觉接受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保护不到位,整改无效,将暂停业务,并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3年,所有商业综合体和超市的营业时间将调整为8:00至19:30。禁止所有餐饮单位在大厅用餐,并可提供接送、网络或电话外卖等服务。倡导理发店等服务型商业场所采取预约服务,有效防止人员聚集。
4年,各镇(区、街道)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防疫要求加强上述场所人员控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农发行、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宣传落实,确保营业场所防控措施到位
如皋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99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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