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Xi市分行、Xi市财政局于2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十项具体措施方向明确、可操作性强,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的10项措施是:
先行,引导利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的城市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防疫重点担保名单所列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上市企业银企对接全覆盖。市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市政府确定的防疫重点担保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企业获得贷款时,市财政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项再融资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二是灵活运用再融资、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城市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防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本市法人银行机构使用支行再融资资金的贷款利率低于小微企业使用自有资金的贷款利率。金融机构应当优先考虑与防疫直接相关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贴现票据。票据贴现率应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等级票据的贴现率。中国人民银行Xi市分行经营管理部在上述领域设立专项贴现线,支持票据贴现。
第三,以现金奖励的形式,鼓励全市银行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实行不贷、不贷、不贷、不贷我们可以通过延长还款期限、降低逾期利息、不还本续贷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
第四,鼓励城市银行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对于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规模合格的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的奖励
第五,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现有客户发放总额为50亿元的贷款,贷款利率下调1个百分点。按照先减息、先补贴的原则,市财政将给予当地法人银行0.5个百分点的利率优惠,每个小微企业最多可享受200万元贷款。
第六,应引导城市银行主动充分了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有效提高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
第七,鼓励城市金融机构适当倾斜信贷政策,灵活调整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长因新肺炎感染住院或隔离的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的还款期限
第八条,个人和小微企业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应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大学生创业贷款,如因疫情难以偿还,贷款银行可申请延期偿还,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第九,降低融资担保率,充分发挥Xi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
第十条,加强直接融资服务,支持全市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高执行奖金和补贴政策,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
Xi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相关政策及时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