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的通知》
县、市、区领导小组:
为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确保运输生产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快速通行,特重申如下相关要求:
对于持有下列证件之一的车辆人员,应优先办理车辆人员的牌照号码和正常体温登记
1年,省、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局下发了《战争疫情,保持畅通》通行证;
2年,交通运输部规定了全国统一样式,企业或驾驶员下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应急保障类);
3年省交通厅规定,企业或驾驶员下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重要材料);
4年,交通运输部规定了全国统一的车型,并由企业或司机自行下载了《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农民工返乡租车许可证》。
5年,省领导小组规定了模式,24小时有效的《山东省防疫监督货运车辆检验表》由车辆通过的省第一个防疫监督检查站填写。超过
要求的,要坚决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新皇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
2年2月18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