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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曾范文:解读北京市《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减少新皇冠肺炎疫情对首都文化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北京市委宣传部、 2月19日,市发改委、财政局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包含28项具体措施笔者有幸参与了政策的初步调研,对一些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议,观看了政策会议的现场直播,现在简要谈谈对《办法》出台的一些思考
1、准确地说,在应对文化企业疫情影响的紧迫性下,
《办法》出台后,应对新的肺炎疫情对北京文化企业的影响,那么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文化企业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了解哪些文化产业,哪些类型的文化企业受到很大影响,并判断影响的持续时间等。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对此问题进行了扎实的初步研究,对全市3000多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调查,掌握了文化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迫切需求,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例如,针对调查中文化企业的核心需求,如社会保障延期支付、租金减免、融资费用补贴、贷款展期等。一、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分别提出了延迟缴纳文化企业社会保险费、降低租金、给予文化企业贷款贴息、为相关企业提供良好的贷款展期服务等措施。同时,在第1、2、3、5、6和25条中,将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戏剧表演、影视剧、展览、旅游、文化展览和中小型微型文化企业等分部门的支持力度。
2、务实、政策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
《办法》提出的28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时效性、责任单位和资金来源是否明确,政策咨询和报告渠道是否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例如,第5条、第6条、第7条、第9条、第10条、第21条、第23条和第25条非常具体,量化了政策支持的范围和力度,因此,文化企业非常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政策支持的条件,以及能够获得多少支持,而负责单位和监管机构也非常清楚应该如何实施政策。第1条和第2条都提到"确保上半年资金到位",并规定了资金分配的时间,这将为文化企业提供及时的财政支持。此外,28项政策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在政策发布的同时,每项政策措施咨询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均向社会公布,以便文化企业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并申请政策支持(附有政策咨询方式清单)
3、支持最好,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的受影响企业。在
28项措施中,不仅有针对所有文化企业的包容性政策,如延期支付社会保障和财政支持,还有针对优秀文化作品、高质量文化企业和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业的特殊支持政策,这些政策符合笔者在《新皇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一文中提出的“普遍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政策支持”例如,第12条和第13条提出“为优秀的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出版物和网上音像作品建立绿色通道,并给予优惠支持,确保及时上市发行和网上播放”。第20条规定,"因疫情而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业将不会获得贷款,也不会继续获得贷款,也不会被迫获得贷款";第二十二条提出“支持金融机构提高优质文化企业票据融资便利性”;第二十七条提出“一个企业,一项政策”支持龙头文化企业的发展。"
4。
疫情期间创新和培育新的文化技术融合形式,以网络游戏、网络视频、数字音乐、知识支付等为代表的“文化+互联网”新的文化形式。由于人们不能关起门来,已经实现了爆炸性的增长。北京市委宣传部等文化产业相关部门准确捕捉到了疫情给文化产业带来的新变化。在措施的第三部分,他们提出了“培育新的产业发展势头”,这与作者在文章“新皇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中提出的“鼓励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适当的网上旅游并创建旅游产品电子商务业务”相一致例如,第15、16、17条提出“重点支持一批5G、AI、8K超高清、智能广播电视、智能旅游、中国互联网文明+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发展”,“加快智能园区建设,充分利用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园区科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网络教育、网络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等新业态的整合与发展”
5,范围广泛,涵盖大部分文化产业和各类文化企业
新皇冠肺炎疫情具有破坏性,涉及面广。除了网络游戏、视频和音乐,大多数文化产业都深受影响。大、中、小、微以及各类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园都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因此,《办法》的支持范围也相对较广。在行业方面,《办法》明确指出,适用于在北京注册的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年)的所有文化企业,并对电影、广播电视、网络音像、新闻出版、演出、展览、剧院、旅游、文化艺术展览、图书、实体书店、印刷企业、艺术作品和新兴文化业态制定了特别支持措施。从不同类型的企业来看,既有针对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的“租通”政策,也有针对大中型文化企业的“投贷奖励”政策,针对龙头文化企业的“一企一策”,还有针对文化产业园建设和运营管理机构的市级园区认定倾斜、金融支持和智慧园区建设政策。
6、前瞻性,既着眼于现在又兼顾长远发展部分的
“措施”(以第一、二部分的11项政策为主要内容)主要是为了减少疫情对文化企业的影响而提出的,而且大部分内容不仅考虑了近期防疫应急的需要,还考虑了文化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如《办法》第三部分支持文化产业新势头,第四部分支持文化金融,第五部分提升文化政府服务水平,符合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和长远发展方向,必将对北京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文化中心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以上是作者对《办法》的意见同时,笔者认为文化新业态、文化金融、文化产业园区的“措施”配套政策不够具体。不过,在政策会议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磊表示,除了此次发布的《办法》外,近期还将出台并实施一系列政策,包括《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款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文化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期待出台这些专项政策。希望《办法》和一系列特殊政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真正帮助文化企业渡过难关,化危机为机遇,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曾范文,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常务所长)
“应对新皇冠肺炎对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影响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