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22日电(记者董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月21日公开审理了泸州市首例假面具销售诈骗案,该案扰乱了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该案件使用“云法庭”远程视频提示系统,同时在中国公开审判网上直播。一审宣判后,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办案法官表示,2月1日,被告郑某在微信群发假面具销售信息,受害人陈某添加了微信。郑某向受害者提供了假身份证件和假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并首先发放了少量口罩以赢得受害者的信任
受害者转账2.8万多元给郑牟某购买口罩,郑牟某收到款项后将微信黑掉。2月3日,受害者陈某在得知此案后,向龙马潭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当
接到报案后,龙马潭区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内江龙场人郑某,并立即冻结了涉案账户,进行了网上逃跑
2年7月7日,绝望的郑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到案后,郑谋谋供认了诈骗罪。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郑某当庭供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表示愿意当庭认罪接受处罚。法官
表示:被告郑谋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了大量欺诈行为,构成欺诈。他是惯犯。在防疫期间防护用品短缺的情况下,他利用急于购买口罩的群众的迫切心理,加强自身防护,进行欺诈,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和两所高中《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从重从重处罚。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郑某也有自首、自白、自愿恢复原状、赔偿等法定情形,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等酌定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口罩已成为当前疫情中的必需品。利用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来牟取“不义之财”肯定会受到严惩。此外,最近泸州发生了许多涉及疫情的欺诈案件。政法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