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人员防空措施_宝安: 关于劝导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暂缓返回宝安十条措施

关于说服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暂停返回宝安

十项措施

第5号令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深圳新型冠状病毒发布的《关于推迟疫情重点地区相关人员返回的通知》,滞留在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的人员,在省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启动前,不得返回宝安根据宝安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按照市通知要求,对不提前返回的重点地区,

-

隔离14天;对不服从检疫而擅自外出的,应当强制集中检疫,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对于不按市通知要求提前返回的重点地区人员,一律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其政策住房和政策补贴资格等

3

提前返回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将由区纪委和监察局追究责任

由区财政通过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提前返还,取消与劳务派遣机构的协议,取消劳务派遣机构资格

5

对于不按照市通知要求返回的租户(住户),取消租户(住户)享受的各种政策支持进行租赁备案。

66

出租人未按要求及时逐一通知到位,导致重点区域承租人提前退房的,三个月内不受理租赁备案申请;早期返回的承租人诊断患有新的冠状肺炎,整个租赁房屋实行强制硬隔离,一年内禁止出租

7

任何物业公司未按要求逐一通知到位,导致重点区域居民提前返回,或未将返回人员情况首先向社区报告的,将受到降级、禁止投标等处罚。

8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预案解除前,所有企业不得允许重点地区员工返回。不得从关键区域招聘员工或安排员工前往关键区域。重点区域的员工如提前返回,必须立即向街道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暂停其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擅自安排重点地区人员重返工作岗位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和处罚,并将其纳入诚信档案,取消其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资质认定、税收优惠和参与宝安区建设项目招标的资格。对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阻碍成功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9

对遵守我市通知推迟归还的重点地区人员、出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和国有企业财产,将免征两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同时,建议社区股份公司和物业公司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减免两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0

用人单位不得依法终止劳动关系,不得向符合市通知的重点地区人员支付工资和适当的生活补贴。

宝安区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

2年2月9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