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2月12日,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支持监管企业防控传染病、促进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企业在落实积极有效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有序复工复产。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了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以防范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劳动就业、合同履行、海外项目和材料采购等领域的法律风险。
《通知》从十个方面支持河南国有企业加大对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监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凝聚人心凝聚凝聚力共渡难关。其中包括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话题和热点话题,如绩效评估、物资短缺运输保障、减租免税、疫病捐赠等。
为支持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知》要求将企业开展防疫工作纳入2020年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并作为确定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省部级表彰和表扬的企业,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在综合考核中适当提高优秀等次的比例。同时,到2020年,企业因防疫和控制而发生的加班工资不再与福利挂钩,一次性增加工资。
在制定《物资保障和租金减免短缺防治办法》的通知中要求,企业因防疫和控制的需要,组织制定物资采购、运输保障等工作费用的短缺防治办法,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清算中作为专项实施库存管理企业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政策,减租、物业管理费、利息等相关费用,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清算时作为利润处理
此外,为支持企业加大对抗击疫情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将疫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作为非经营因素,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结算中适当考虑疫情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企业承担防疫和控制所需的特殊药品、设备、防护材料、隔离设备和软件的研究、试验和开发费用,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计算研究和开发费用时,应给予双重确认;企业相关机械设备、仪器设备因防疫需要加速老化损坏运行的,或因防疫需要处置或销毁采取加速折旧、提前报废或一次性摊销的,涉及金额较大的,当年新增部分将在考核经营业绩和清算工资总额时考虑;如果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全面调整全年休息日,支持企业通过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与员工协商稳定工作岗位。
《通知》简化了国有企业防疫捐赠流程,支持企业向社会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特殊事项和紧急事项经河南省政府SASAC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大河报
编辑: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