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2月22日电(王利伟)记者昨天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了积极利用好外资,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促进稳定外资工作的实施,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联合提出了七点意见,力争到2月底外资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全面复工,回收率超过75%
意见提出,要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尽快复工生产,促进复工图尽快与疫情图匹配,促进外贸订单外资企业尽快复工生产,力争不失去订单和市场。为简化复工复产确认程序,应采用《防疫措施清单》进行通报,并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服务。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创新促进外资和多渠道联络积极利用在线云加强与客户的“不见面”沟通,积极加强与目标客户、意向客户、进行中项目和落地项目的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疫情防控和受灾情况,主动应对和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的困难和发展需求,确保持续联系和项目不流失。探索“网上招商会”、“网上洽谈会”、“网上签约会”等基于云的招商方式,由“面对面”向“屏幕对屏幕”转变,加大对外招商力度,确保招商不停顿。
加快建立国家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特别类牵头省、市、县三级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特别类机制,推荐10亿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特别类,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列入国家和省级的重大外商投资专项项目,应保证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启动并纳入全省重大工业项目的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可提前纳入全省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制定并发布《浙江省2020年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促进计划》,协调和推动75个亿美元以上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实施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重大已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开工,已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外的负面名单可由市、县(市、区)发展部门审批。对于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开工的外商投资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自贸区、省级新区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对2020年6月底前急需开工的已批准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受理申请材料,竣工后优先审批。在
疫情期间,浙江省政府服务网在各地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时,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进行免税确认和审查。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可通过网上、电话咨询和邮寄方式办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申报表等纸质材料可以邮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