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做好疫情工作的通知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通知,结合当前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进展和复工复种的需要,紧紧围绕抗击疫情、促进就业、发展服务、维护稳定的工作,依法科学、有效、有序地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人力资源服务的八个方面:一是加强重点单位就业服务,重点关注防疫、公用事业运营、人民生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就业需求,特别是与防疫直接相关的生产运输单位,提供准确有力的供需对接服务二是加强网上求职招聘,大力拓展各种网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满足包括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在内的各类求职者的就业和求职需求,打造更好、更便捷的网上招聘服务平台。第三是扩大在线培训。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需求,我们将积极开发和优化网上学习、现场课堂等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实用、多元化的网上培训服务。四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积极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需求,如人员招聘、岗位招聘等,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招聘和使用人力资源。五是做好人类社会防疫政策的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和解释防疫期间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才和人员等政策措施。六是切实关心和爱护员工,通过公告和网上交流,积极为单位员工,特别是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因疫情无法及时复工的员工提供专业发展咨询和心理健康援助。七是加强工业园区协同服务,全面把握、安全有序地安排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返工作岗位,积极发挥园区独特优势,开展需求协同对接、网上专题活动、全连锁服务等活动八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监测,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深入研究分析疫情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对按规定提供岗位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重点防疫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服务的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培训资助范围。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突出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和补贴等措施。通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疫情影响较大或承担重点防控任务的单位适当减免招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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