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莞2月5日电(李春李英民)记者5日从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确保安全有序复工,东莞市从落实员工防控措施、引导员工分批复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等方面出台了20项措施,帮助企业在节假日后复工。
数据图:工人在生产线上工作中新社称,郭玉萌把
作为制造业城市。每年农历新年过后,东莞制造企业进入复工高峰期。由于疫情,东莞企业今年在复工方面面临多重挑战为此,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城市肺炎防治期企业劳动后复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严格落实员工防控措施、引导员工分批返岗、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充分利用现行社会保障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共出台了20项具体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东莞企业应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备案和排查工作,对员工进行分类,指导员工合理安排返回东莞,湖北地区聘用员工的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填写和更新湖北地区员工的动态信息。
因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延期复工期间职工工资和报酬的权益。因疫情影响造成停工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或者生活费。如果停工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为30天),企业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东莞市将对疫情缓解后三个月内不能按时缴费的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