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疫情上班通知_甘肃省政府印发《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业流通服务业应对疫情对稳定市场消费影响的若干办法〉的通知》

第10号[2020年]

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甘肃省中央有关单位:《商业流通服务业应对疫情对稳定市场消费影响的若干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请认真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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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流通服务的若干措施

应对疫情对稳定市场消费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防疫战的决定,支持商业流通服务企业有效防控疫情,保证市场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市场消费,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1、恢复营业的基本要求

合理有序地组织恢复营业要加强疫情趋势分析,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生活保障需要,鼓励和支持商业流通企业在具备防控条件和保障自身员工及服务对象安全健康的前提下重返工作岗位。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恢复经营的商业流通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制定防控工作计划,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改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并配备必要的消毒、体温检测等设备。及时掌握当班人员的个人出行信息和健康状况,根据当班人员输出疫情的严重程度,分类制定上岗条件,组织不同高峰期的复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认真做好登记、测温、筛选、观察等工作。各地要创新工作方式,对复业企业实行备案制,统一技术指导,建立网上备案制度,设计企业标识码,督促企业提前到政府指定部门备案。

2、突出重点流通服务企业

密切关注日用品市场供应和餐饮住宿等居民生活服务保障,及时组织商业流通企业分类分类恢复经营

(1)支持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继续正常经营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50个货源市场和60家冷链仓储物流企业,这些企业分布在主要生产区域,具有较强的供应配送能力、广泛的采购渠道和较大的供应范围,其中10个市场和15家冷链仓储企业主要分布在省级。支持批发企业组织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等应急物资供应。开展跨区域运输,确保市场供应。确定连锁经营能力强、配送点多、服务覆盖面广、交通便利的综合商场或超市140家,其中省级重点50家支持零售企业增加补货频率,丰富货架上的新鲜蔬菜和其他商品,增加马铃薯等耐储藏商品的供应,确保人民的菜篮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粮食局、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复业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不同地区和级别的防疫和控制措施。卫生条件好、区域布局合理、商业模式创新、驱动力强的餐饮住宿企业将分两到三批恢复正常运营。其中,餐饮企业不少于200家,兰州牛肉面店不少于100家,住宿企业不少于70家。其他企业将根据疫情适时恢复运营。支持餐饮住宿企业采用“无接触配送”、“窗口销售”和“顾客商店自我推销”等商业模式,避免交叉感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3。实施联合政策

实施联合政策和措施,如减轻负担、稳定岗位、减免税收等。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商业流通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金融信用担保的促进作用,支持重点商业流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保障供应

(3)企业减租在疫情期间,如商业流通企业坚持按要求经营,不按照防疫规定裁员、裁员或停业,租赁当地国有企业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当地国有企业与承租人协商给予减租支持,减租支持由双方协商确定。出租其他营业场所,引导和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降低租金(责任单位:省政府SASAC、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4)落实协助稳定岗位政策对上一年度未下岗或下岗人数较少且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按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退还。对于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去年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预计将复工,并坚持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全省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费和去年底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复工标准,实施期至2020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财政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5)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实施流通领域蔬菜和鲜肉蛋制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充分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支持销售国家储备商品和提供运输、物流、仓储服务的优惠政策。在防疫期间,中小型商业和流通企业,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如有欠款,将不会停止运行水、电、气。(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加强财政支持统筹使用专项资金,促进消费、服务业发展、外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确保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外贸企业防疫和控制,确保供应、复工和恢复生产,稳定发展。对于与防疫和供应保障、民生保障、农民工转移就业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和有限批发零售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金。支持商业流通企业采取展期、展期贷款、信用重组等方式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最少延期不少于6个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4。建立企业救助机制

,加强与重点商业流通企业的沟通,组织救助行动,引导和规范疫情防控,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7)建立防疫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已经成为失信防疫主体的零食品企业,辅导他们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修复完成后,按法定程序,及时停止其失信记录的公示,并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行保险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8)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机制,应对疫情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商业流通企业复工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农民工就近就业,统筹使用就业补贴资金,不纳入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统筹使用,按照就业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民和社会事务部、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省扶贫办、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9)建立保障市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企业联系机制确定一批重点联系企业,加强市场监管,把握市场趋势,研究解决日常生活用品生产、采购、销售、运输、储存、配送、补货等重大市场供应保障问题,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督促落实供应保障措施,确保物资供应与时俱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0)建立重点企业救助机制深入了解企业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人员返岗情况、商品储备等情况,支持符合防疫条件的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合格企业正常运转,允许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在防疫商业流通领域享受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协助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1)建立企业灵活就业机制支持企业与员工集体协商,采取工资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岗位轮换、在职培训等措施。保持劳动关系。畅通就业信息供求渠道,缓解企业就业难问题。(责任单位:省人民社会事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5。稳定外贸发展

促进外贸便利化,实施外贸稳定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稳定出口,扩大进口

(12)推进外贸发展新模式鼓励外贸企业网上洽谈业务,寻找合作商机支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30个重点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加快海外营销网络布局,重点建设(租赁)东南亚、中东欧、中亚和西亚等市场的海外阵地。设立粮油进口储备专项贷款,扩大粮油进口加工储备规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粮食储备局、省金融监督局)

(13)建立进出口商品绿色通道实施通关便利化措施,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税收征收、担保放行、海关担保保险等改革措施,快速检查、快速检查、快速放行对于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恢复生产和经营的外贸企业,要求其申请“新皇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证明”,帮助企业将损失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兰州海关、省商务厅、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14)加强贸易纠纷法律援助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在库存订单中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提供政策建议。为新签署的企业订单提供咨询服务,降低交易风险点。(负责单位: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和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6。大力培育新业态消费新模式

充分发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振兴优势,扩大就业效应,支持新业态、新消费模式形成

(十五)基础平台支撑和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平台建设,完善产地预冷集散、低温加工仓储配送设施加强产地大型农产品市场和批发市场平台建设,提高采购、仓储和配送能力,稳定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加强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和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智能营销水平。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条形码、电子收费系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产品流通和市场交易信息化水平。我们将增加生鲜冷藏和网上销售产品的储存点,改善农村地区的配送服务,开放上游储存农产品的物流环节,集中在同一天到田里采摘,隔天送到餐桌。(负责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6)发展“零售+网上配送+模式”支持商业流通企业整合资源渠道,建立整合互联网+共享经济、社区电子商务和新零售的综合服务平台和网上超市。利用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小应用程序和电脑网页版本同步四端,探索同城同区的“无接触”服务,逐步改变传统的送货上门和下楼的模式。鼓励消费者通过“商定的方法和指定的地点”接受服务,支持社区协调家庭住宅、住宅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生活区,以确定快递和物流的特殊区域,并从人工投递转向智能投递箱。创新的“社区”营销,通过直接购买、分销等社区营销模式,消费者可以以最优惠的价格享受最便捷、最安全的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7)挖掘“居民消费”潜力积极适应家居隔离的要求,努力改变传统消费习惯鼓励消费者通过网上购物、网上学习和网上娱乐满足生活需求,有效缓解人员聚集的压力。鼓励消费者使用支付宝、微信和网上银行通过“电子”支付进行交易,支持企业和商户提供电子发票,消除联系媒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钞票流动的交叉感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社区日常用品配送,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快递”,推动跑腿、家居用品配送、资源回收等服务进入社区。鼓励农垦合作社和冷链物流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生鲜电子商务+冷链送货上门”业务,帮助扶贫产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8)创建“中央厨房”支持餐饮企业发展标准化、产业化、数字化的现代商业模式,建立原料基地或指定品牌供应企业,积极拓展外卖服务。通过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开发产品、统一加工配送,从原材料采购、采购入库、粗加工、精加工、生产等各个环节。将精细化,扩大经营规模,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具特色的厨房产品。鼓励餐饮企业开发新的营销方式,如在线团购、微博折扣、微信推广、客户在线订购、一站式餐饮配送等。,加强移动卡车销售、电话网购买、定点集中配送等服务。,配合相关快递企业开展“生鲜熟食配送”业务,为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消费者提供特色定制的厨房产品,科学保障市民餐桌安全。(负责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9)培育虚拟再生产消费和服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数字信息技术,支持虚拟现实/现实(VR/AR)、5G、3D等技术在商业、教育、文化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和创意设计企业为历史遗迹、文物、著名景点、博物馆(包括文物、古董)和图书馆开发一批虚拟复制产品,培育虚拟复制服务和体验消费。(负责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旅游厅、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口公司等。)

(20)推广在线服务借助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发展无人化零售和餐饮,发展“电子商务+长短视频+直播”,提升消费者体验。依托网络平台开展企业形象宣传、信息传递和产品在线推广、营销、交易,大力发展在线诊疗、在线办公、远程协助、企业在线运营、在线教育、知识支付、数字娱乐、在线咨询和培训等在线服务。,构建新的服务业格局(负责单位:省商务厅、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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