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州、县下发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流感
引起的肺炎疫情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疫情期间我院
的备案、审理和实施工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
法律,受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受到法律的适当保护,使信息可以多走一条路,当事人可以少跑腿。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严格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
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
号近期在我院的诉讼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2020年的春节假期将延长至2月2日。维希
法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安排的
审判、调解、质证及其他诉讼活动(包括公告)。具体变更时间由承办人另行通知。当事人提起诉讼、提起上诉的期限、案件的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等。
应延期。其他庭审和诉讼活动可能会有所变化。我们会单独通知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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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公众
公众号、颤音号、微博号等方式联系法官和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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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及其他规定,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治疗隔离期间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能到我院参加庭审,
或在疫情造成交通中断的地区,可向
我院申请延期庭审。如果法官安排在线调解和庭审,请在
199项目可用时积极配合。在4
防疫期间,如有争议,需向我院申请备案,建议按以下3条路线
办理,尽量避免现场备案,减少出行。
(1)微法院: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云南手机微法院”,进入小程序
后,点击
“我要立案”,通过认证后即可办理
②云南法院司法信息平台:网站搜索网站为http://www.ynfy.gov.cn,
可点击“网上文件”处理
③云争议解决:微信扫描下的二维码进入“云争议解决”小程序,处理相关行业的
服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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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疫控制期内,如涉及财产调查和控制措施,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进行调查和控制。对于一些
度的情况,线下物业调查和控制、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管制等原因的影响,在一定范围内
度,请谅解(紧急值班电话:0887-8626547)
对于双方依法必须参加的其他诉讼和执行活动,应优先考虑网上
法庭或远程视频讯问,并遵循承办人的通知。如果要求当事人参加
法院的诉讼和执行活动,当事人应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安全检查、
成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并在整个过程中佩戴口罩方可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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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来我院申请再审、查阅档案等事宜,
建议在不超过期限的前提下暂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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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希法院通常在其工作时间向公众开放。如果你必须亲自去法庭,请戴上
面具。如果您因体温异常(超过37.3℃)而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
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那时,安全检查点将对来访的群众进行温度测量,但
将延长安全检查时间。请耐心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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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的亲友需要收听庭审,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共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或关注“维希法院”微信公众号(点
在司法公众中点击庭审直播)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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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诉讼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887-8627985(咨询、退款等。);
医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887-8626756,传真号码为0887-8627123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发布的最新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祝和平!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99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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