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检察院以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为由,对吴某甲类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发布诉前公告,以确保防疫和控制战争的胜利。这也是浙江检察机关在新一轮肺炎流行期间,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2年4月至9月,019年,吴某甲利用仙谋在浙江安吉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峰岗电站的工作便利,与仙谋一起四次进入安吉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吴某:一只非法捕猎的85只棘胸蛙,带着矿灯和网袋。2019年7月,吴某B在安吉县张村镇长潭村一间农舍外的小水沟里两次猎杀了17只棘胸蛙,并把它们卖给了吴某A除了自己的食物之外,吴某还把打猎的东西卖了,并在安吉县当地的农家餐馆里买了棘胸蛙。
结合新皇冠肺炎疫情的现状,医院专门组织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三级甲等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破坏了自然保护区内生物物种的生物多样性。出售野生动物也对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并侵犯了公共利益。因此,吴某三级甲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被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于2月10日在司法网发布了诉前公告。
医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姜奇表示,浙江省安吉县非法狩猎活动猖獗。据统计,与2018年相比,2019年非法狩猎案件数量分别增加了133%和161%。高发生率的非法狩猎行为不仅加强了刑事攻击,而且有必要对典型和有代表性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双管齐下,让行为人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达到“一案一教”的良好效果。同时,它还可以起到遏制安吉地区非法狩猎行为高发的作用。
另据了解,该院近期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了专项监管行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重点监管未按规定进行隔离和强制隔离治疗、故意传播病毒、危及不明物体生命健康的新皇冠肺炎或疑似疾病患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防控监管职责,导致新病毒性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在防疫期间,违反有关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非法狩猎、捕杀、收购、运输和销售野生动物的;新鲜和肉类市场应该检查和检疫,但不是检查和检疫。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符合人体健康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防治产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材料的企业和经营者;生产、销售防治传染病的伪劣药品的企业和经营者;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企业和经营者;未取得医师资格非法行医的;打着防疫和控制的幌子,利用广告促销商品虚假宣传等10个方面的行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