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针对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本地区中心城区道路和农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知
, 该地区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研究应急指挥部决定,在该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期间,对中部城市地区的道路和整个地区的农村道路实施交通控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20年2月3日14: 00开始,南郑区中心城区(寒山街道办事处、大河坎镇、中锁街道办事处、梁山镇)将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机动车辆指的是巡航出租车、私家车、货车、摩托车和老年人车辆。在控制期间,防疫和控制,医疗救援,生活和生产保障,紧急救援,邮政运输,垃圾清除,特殊车辆,执法和公务车辆允许通过。参与防疫工作的公务员凭实名介绍信(查验身份证)或工作证和区防控办签发的“通行证”通过。其他车辆不准通过。
2、城镇(办事处)、村民小组、社区、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出道路原则上只留出一条应急通道,其余道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控制,安排值班人员
3、运载孕妇、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的车辆不准通行
因违反交通法规,将依法严惩放松管制的时间将另行宣布,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汉中市南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应急指挥部199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