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8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
区、县(市)人力社保局、钱塘新区社保局、西湖风景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强化任务责任,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期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决遏制人类社会系统公共区域
疫情的发生。在全市卫生防疫一级反应解除之前,暂停大规模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合作活动,改进招聘会、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形式,尽量减少人员集中。全面优化和畅通网上招聘渠道,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企业和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对于确需组织的考试、招聘等活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坚决遏制人员聚集疫情的发生。同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有效落实人类社会窗口服务单位防疫控制措施
。有效落实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经办、行政审批、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事人事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窗口服务单位的防疫安全措施。加强服务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充分发挥“网上办公”和“掌上办公”的平台功能,减少不必要的现场处理;科学安排业务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的业务情况;配备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口罩、消毒剂等防护材料;提醒进入服务大厅的服务对象佩戴口罩,必要时实施测温等措施;加强科学预防疫情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向人口密集地区转移
3。做好防疫期间的劳动关系
对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
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力按双方新商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不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支付当地最低工资的80%作为职工生活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通过与员工协商,尽量不要解雇或减少员工。
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企业延期复工的通知要求,督促各类企业除水电、医疗器械、医药用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企业外,不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这是保证城市运行、防疫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对于在春节长假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强对企业启动的监控,一旦发现有提前复工或启动的迹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迅速地予以纠正和制止,引导企业妥善安排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做好职工举报投诉的解释和处理工作
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企业的节后工作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返工,加强对劳动密集型和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的劳动监控,从而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4、积极落实医疗及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中,因履行职责而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死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及相关人员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发生的
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障机构应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并及时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4号)的规定和本次疫情应对工作的新要求,落实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贴政策。
5、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
因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不能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不能到仲裁机构参加听证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延期听证的建议。因疫情影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相应延长通过非接触式沟通,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案件受理等工作,探索指定到庭的乡镇街道收集的申请表格等仲裁文件,方便当事人在本地区申请仲裁,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的频率及接触的可能性,有效提高工资纠纷的属地解决能力。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忠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确保镇守土地的责任和履行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相关事件必须首先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年1月28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