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和支持本地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后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记者今天(16日)从南岸区政府获悉,南岸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通过南岸区政府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发展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顺利发展和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第一批)的研究和批复。2月11日,印发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各经济部门经济管理委员会、重庆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和各区企业。本政策和办法的实施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这些政策措施包括:
支持目标:包括
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辖区内注册的中小微型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大、中、小型微型企业统计司(2017年)》(郭彤资[〔2017〕213号)、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
深化企业服务:指定专人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凡涉及审批的企业,服务部门应按照特殊事项、紧急事项和紧急事项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如果由于疫情的影响,订单无法完成或产品不能及时交付,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济信息委员会、区商务委员会、区城管局、区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交通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局、乡镇、街道、经济部门等。)
充分利用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型企业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方便防疫采购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绿色通道”的建立。财政资金用于购买与防疫有关的货物、项目和服务的,不得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口物资的采购也不需要审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防疫项目。积极联系市采购中心,向各单位发送企业防疫物资相关信息代表政府采购与防疫有关的商品、项目和服务的地区属于国有企业的,应当在做好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基础上实施。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SASAC、京开区财政局)
顺利审批和服务:大力推广使用网上渠道开展便捷审批
大力推广使用“重庆快递办”和“张欣南安”app等网上渠道开展便捷审批和服务电子税务局的背景是优先保证企业延期纳税和减免税申请的审批时限。大力推进通过“重庆快速办”、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办税方式,从快速处理纳税人在办税环节的税务未决事项对于受疫情影响并选择“承诺制”接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数据补充承诺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承诺期内无法填补“承诺制”注销税务登记空白的,应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行政审批单位)
充分利用市防疫进出口绿色通道:
用于防疫治疗的进口药品,即
用于防疫治疗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即确保通关“零延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捐赠用于防疫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卫生部门组织的直接进口防疫物资免征关税;将已收缴的免税资金进行整理并返还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员会、区卫生委员会、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减免税费:经核实,对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减免不少于2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将严格执行,经核实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根据防疫工作的统一要求,尽量减少纳税人税收征管的环节和次数,对“定期定额”户的纳税期限不按月征收,按“季度”征收。为支持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疫情将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配额将进行合理调整。同时,门槛以上的双固定户将调整为每季度30万元。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9日、10日公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落实防疫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参加防疫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规定获得的补贴和奖金实行个人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经济社会税务局)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被保险人正常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2020年1月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2月内不收取滞纳金;第一季度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的,在4月30日前缴纳不滞纳金延期付款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被保险人的正常享受和个人权益记录。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可达国家规定的5%;符合延期付款条件的,允许企业延期付款1年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租金减免:
流行期间,租赁国有资产用于经营的中小企业,租赁国有资产用于经营的中小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其他承租者、国有资产所有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减免项目,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流行病期间,鼓励大型商业建筑、购物中心和市场经营者对中小型微型租户给予适度的租金减免。已采取减租措施最多3个月的租赁企业,应返还减租后的税后租金。
(责任单位:SASAC区、区商务委员会、区财政局)
缓解企业能源消耗成本压力:落实
“不停息供应”措施,落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电、气、水“不停息供应”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企业应当偿还延期费用。2020年2月至3月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务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从2020年2月至3月,对收费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的用电量免于进行功率因数评估,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缴纳基本电费(无最低限额)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员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城管局)
继续推进企业科技创新:适当延长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时间
充分发挥知识价值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加强应急转贷服务,确保2020年科技企业知识价值贷款余额不低于2010年同期余额充分发挥国家经济开发区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评审的作用,组织南岸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适当延长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时间,加快组织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后重点企业的申请培训和指导。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速记者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