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交通什么时候恢复_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除温州外浙江各设区市市本级全面恢复公共交通

疫情期间交通什么时候恢复

2年17月,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有序恢复公共交通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交通部和省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在确保疫情控制的前提下,全省城际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络公交车)和城乡客运(以下统称公共交通)将分类、有序、逐步恢复正常运行。

做好客运恢复工作

逐步恢复城际客运根据浙江县疫情风险图(疫情“五色图”),如果起止点在“绿、蓝、黄”三色区域,市(县)际客运专线可逐步恢复。如果线路穿过“橙色和红色”区域,乘客将被严格禁止。起止点一侧为“橙色”的市(县)际客运服务线,由起止点两侧协商确定;“红色”区域的市(县)间换班线暂时不恢复。省际客运线路暂时不会恢复。跨省包车客运应当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做好防疫人员和政府指定包车客运企业返工人员应急运输工作的通知进行。

基本恢复城市公共交通从2月18日起,除温州外,所有区、市应全面恢复公共交通运营,公共交通线路恢复率原则上不低于80%。“绿、蓝、黄、橙”颜色城市(县)的公交线路(城市公交、城乡客运)回收率分别不低于80%、70%、60%和50%,取消出租车和网络公交车停驶政策红色城市(县)可能暂时无法恢复,但必须确保高速铁路车站、机场、客运和其他枢纽的连接线。2月24日之后,疫情将会相应调整。

完成大客流应对计划做好重点客流预测,提前做好大客流“三返”准备。控制运输车辆的出勤率,避免交叉感染;加强重点枢纽站和换乘站客流监控,有效缓解站台和车厢拥堵;加强宣传,引导乘客有序候车乘车。乘客运输路线应该每隔一段时间走一次。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应该减少拥堵。添加红外温度计等。以缩短乘客的温度测量时间。提倡私人交通和慢速旅行

加强公共交通防疫和控制工作公共交通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的通知》(省防疫办[〔2020〕9号)的规定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出租车和公共汽车订票企业应为每辆车配备消毒剂,司机应在早晚至少消毒两次。其他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对每趟车辆实施消毒,并做好消毒标识。

完善驾驶员预约制度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健康代码报告制度,督促驾驶员主动申请《健康代码》,并将评价结果向企业报告“绿色代码”司机可以不经检查就上岗。对于那些不申请健康代码或其健康代码显示为“红色代码”和“黄色代码”的人,不允许他们从事公共交通运营。司机在上班的路上都需要戴口罩,并注意车辆的通风。

加强乘客保护和登记要严格执行乘客佩戴口罩制度,经营者可以拒绝乘坐公交车,对拒绝佩戴口罩者。引导乘客申请“健康代码”并给予“绿色代码”乘客免于驾驶的权利建议使用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的旅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旅客登记。

做好公共交通安全工作

加强监督管理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利用车载录像、巡查、隐蔽巡查等方法,做好公共交通防疫和交通检查工作。鼓励和引导公众监督公共交通工作企业和驾驶员未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公共交通市场监管各地要分析判断反映公共交通供需的重要指标,并定期公布。根据市场动态,应及时调整公共交通运力供给,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积极推广便民服务各地要开通定制公共汽车和专用公共汽车,保障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通勤。鼓励通过出租车爱心车队为有特殊需要的人员提供医疗等紧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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