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对口罩、消毒灭菌产品、抗病毒药物等防疫产品以及粮油、肉类、蔬菜等日用品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防疫产品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现阶段的调查情况,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求广大经营者采取警示措施,严格依法经营。1月30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了位于珠海市下湾路208号下湾市场二楼a区36、37号的杨沈曦蔬菜摊点。这个蔬菜摊在美国卖猪肉,2020年1月26日卖了250克的猪排骨,外加一根胡萝卜和两块肉,售价179.8元。2020年1月28日,一份取消清单显示:(新鲜)排骨(约500克碎小块)× 1美元199.9;2020年1月30日,出售(本地猪)排骨(约300克切成小块)将花费69.9元。蔬菜档案没有提供上述备用排骨购买文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并已受到调查
(案例2)据报道,1月31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了位于珠海市侨光路371号的一开方药店。根据药房电脑销售的详细记录,口罩是在1月26日之前售出的。购买价格为1元,销售价格为3.5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并已受到调查
(案例3)1月29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鹏泰超市销售的商品价格过高。金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1月27日至28日销售的白菜价格在4.98元/公斤至6.98元/公斤之间,明显高于春节前的0.98元/公斤。当事人的行为被怀疑构成价格欺诈,并已被调查
(案例4)1月23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珠海王海陈星保健连锁药店珠海莲花山药店在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经调查,该店现场未销售医用口罩,但销售了泰邦牌日用防护口罩(5套)和泰邦牌烟雾防护口罩(1套)。上述两种口罩价格不明确,顾客在现场一个接一个地购买。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责令商店工作人员在销售前清楚标明价格。工作人员表示:日常防护口罩30元/包,烟雾防护口罩40元/包这些口罩没有通过收银机系统收费,而是通过移动微信现场收费。双方未能提供现场购买口罩的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已经立案调查。
2、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7起)
(1起)1月27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香洲区岭南路6-109、6-110号的“珠海唐文欣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在现场,人们向执法人员投诉,该药店销售的口罩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售价为每包10个口罩,每包25元。执法人员在商场电脑销售记录中发现销售口罩(江西唯美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购买信息,药店没有按要求明确标注相关商品的价格。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注且已被调查的
(案例2)1月27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监控情况,对珠海众鑫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一级分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被怀疑构成价格违规,未按要求明确标注价格。
(案例3)1月30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仁和益气养血口服液”(规格:10毫升*12,产品批号:190602)和“正山壮和参”(规格:40个生产批号:ZSE-180501)没有价格标签或其他价格信息标签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注且已被调查的
(案例4)1月3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珠海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门分店时,发现店内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标明价格或未显示任何价格相关信息。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注且已被调查的
(案件5)1月3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斗门区连州镇横山开发区泰来路558号一楼的“珠海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商品价格未按要求标明。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注且已被调查的
(案件6)1月3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了斗门区连州镇钱乙北路022号的“珠海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部分销售商品没有按要求标明价格。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注且已被调查的
(案件7)1月3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斗门区静安镇吉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塘分公司时,发现药房的中药柜内没有土茯苓、花椒等中药的价格标签或价格信息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注且已被调查的(供稿: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