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培训机构怎么办_四大举措 四川省教育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18日电(记者陈林)2月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监督和监督, 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无条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四大措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

制定校外培训规范

为加强疫情期间校外培训的指导,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疫情防控,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该省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学年开始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离线培训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聚会活动。他们还必须向学生和家长作出解释,以充分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合理要求,如退款和重新安排。此外,还明确规定,在疫情期间,凡违反规定,秘密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特别是开展与入学相关的考试的,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被列入“四川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规范网上培训与教学

为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充分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培训需求,省教育厅支持培训机构开展网上培训工作,结合抗击新发传染病的实践,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推出了大量以生活与健康、防疫与控制、爱国主义、经典背诵、养成习惯等内容为重点的网上课程向学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生对党、爱国主义、人民和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热爱,增强学生在时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在线培训和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教育厅多次强调,网上培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规定进行,不允许任何非法组织进行网上教学、网上评教、网上评教等超限额、超大纲的活动。省内部分有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紧急配置网络、设备和技术,将线下授课转移到线下,通过直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继续加强行业自律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和市(州)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发挥协会作用,继续加强行业自律。省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和市县民办教育协会先后下发了《建议书》和《致会员单位函》等。他们呼吁校外培训机构积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防疫和控制要求。要求他们执行科学的预防和控制,精确地执行政策,对流行病作出反应而不释放它,不返回学校,没有足够的物质支持,不采取适当的措施,不上课,并牢固地建立培训安全防线此外,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本着整体意识和责任感,自愿向各级教育基金会和兄弟公立学校捐赠防疫物资,帮助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防疫工作。

继续加大查处力度

自卫生防疫一级反应实施以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体系实行“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鉴于春节后校外培训机构通常在农历正月初五左右开学,从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开始,省内各市县将每天派出检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从监管情况来看,除1家校外培训机构因办理家长退款临时业务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外,没有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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