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2月17日电(记者石)今天,黑龙江省6家基层法院对6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九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和三个月监禁。
据报道,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省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快速惩治涉及防疫工作的9类36种犯罪,为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一集中量刑是黑龙江省法院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严厉打击有碍防疫的犯罪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执法”的责任制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大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2年2月5日020,被告王某拒绝配合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检查登记,强行驾车通过卫生监督站。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值班民警对王某进行了防疫教育。王谋谋对此视而不见,采取了矛盾的行动。警方依法传唤了王某。在王某被阻止驾车离开后,王某拒绝配合警方执行公务,摔倒在地,辱骂并撕扯,造成一名警察轻伤。王某到庭后,如实认罪,认罪。拜泉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共事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张谋谋、王为夫妻2020年1月31日,疫情期间,王某不遵守政府关于设置道路隔离设施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铁锹,与他人一起破坏防疫路障,给防疫控制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值班民警依法赶到现场传唤王某。王谋谋拒绝合作,用拳头和拳头袭击警察,而张谋谋用羊鞭殴打警察,造成两名警察脸部、耳朵和背部多处受伤,所有这些都被认定构成轻伤。两名被告到达案件现场后,他们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对指控供认不讳。龙江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九个月。
2年2月8日,020被告关甲、关乙违反卫生防疫规定,与亲属王在路边燃放烟花爆竹,未戴口罩。当防疫人员发现后,他们上前劝阻关甲和关乙不听劝阻,辱骂和殴打防控人员。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当班民警传唤关甲、关乙等人进行调查关彝拒绝了传唤,向警察猛扑过去,用拳头打了他们两拳,并抢走了他们的警棍,但没有成功。关一把用力扯下了警察的肩章和执法记录仪,把执法记录仪拿在手里,继续撕扯着警察。警察把王等人带到警车后,关一个人躺在警车前阻止警车离开。然后他站起来,用手强行拉开警车的车门,想把王从警车里拉出来,被警察制服了两名被告到达案件现场后,他们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对指控供认不讳。此外,还发现关有前科。长江人民法院认定关甲、关乙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一年、两个月、十个月有期徒刑。
2年1月25日至2月8日,被告王某通过微信购买了2430个口罩和440桶各类酒。此后,价格大幅上涨,销售了1497个口罩和183桶酒。在防疫期间,王某违反国家规定,抬高防护用品价格牟取暴利。他非法经营5万余元,获得非法收入1.9万余元。王某到庭后,如实认罪,认罪。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年1月30日至2月4日,020被告李某谎称手中有大量一次性口罩、3M口罩、N95口罩,无能力供应口罩。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了3名受害者共计2.25万元。他后来推迟了交货时间,理由是口罩没有到达,疫情无法及时结束。被偷的钱被李某用来还债。李牟某到庭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服罪。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年1月30日,020,桦南县梨树镇政府的三名工作人员开车到辖区检查疫情。由于被告陆某驾驶的车辆被拦在路中间无法通过,他们鸣笛示意其让开,引起被告陆某、周某、宁某的不满(另行处理)三人随后殴打政府工作人员,造成两人受轻伤。陆某、周某到庭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指控供认不讳。华南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陆某、周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