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协调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工作,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市指挥部决定,从今天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将复工,不再实行逐级审批、逐级现场检查的办法,并将实行备案制。
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将防疫计划和恢复生产计划报所在地县市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生产经营。
个县市要继续对企业复工进行日常调度,时间、内容和上报渠道保持不变。
企业要切实承担起防控的主要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出现聚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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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