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4号令决定,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从2020年2月17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全市公共交通。 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道路客运开放运营的紧急通知》(焦敏检疫明典[2020年第3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2月17日中午12: 00,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有序恢复运营乘客可以通过palm bus客户端实时了解各班次的运行情况,并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及时调整班次。二.部分道路旅客列车有序恢复运营从1月9日至2月9日,我市已恢复晋江至厦门城际铁路运营,晋江将于上午13点发车,每天一班2.晋江-莆田城际铁路将于2月17日恢复运营。晋江的出发时间是12:50,每天一班。恢复晋江-漳州城际铁路运营,晋江始发时间为12:40,每天一班;晋江-大田城际铁路将恢复运营。锦江将于09:10开始,每天一班。3.上述四条城际班线暂定每天运行一次,运行班次将根据实际客流情况进行调整。其他客运线路将根据情况逐步有序地恢复。具体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布。三、相关要求1、公共汽车驾驶员和乘客必须始终戴口罩,分散坐着,不戴口罩不准乘坐2.公共交通车站、客运站和营运车辆应当按照防治规定的要求定期消毒,保持通风和营运,并采取卫生、清洁、驾驶员和乘客温度检测等措施。3.禁止最近到过湖北省或经过湖北省等重点疫区或有发热、咳嗽、气短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旅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对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的,公司人员、车站人员有权拒绝乘坐公共汽车或客运专线车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晋江市
防治工作指挥部
2年2月17日
另外,晋江市今天发布通知:加强婚丧嫁娶期间的人群控制疫情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
“红色事宜暂停,白色事宜暂停从防疫指挥部、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等部门检查组的调查来看,地方执行指挥部4号、11号、13号通知精神和金府办《关于在防控期间简化殡葬活动的通知》(金府办[2020]2号)仍未落实到位,造成瘫痪和松弛。为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城镇和街道应督促和配合村庄和社区加强对婚丧嫁娶的管理和控制,以有效地“杜绝红白事件”对于殡葬服务活动,应事先在门口把握好环节和规模。按照“不需要、不需要、不困难、不简单”的原则,动员殡葬业主和殡葬承办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传统的丧葬仪式,如横幅跨色、孝灯、吉祥灯、灵魂亭、开路宣传等。祭祀和丧葬服务的对象应控制在近亲的亲属,以及铜带、小鼓、腰鼓、轻音、电音等其他仪式。应该坚决取消。做好跟班、帮工等参与者的信息登记工作,必要时可追溯;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将参加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坚持为公众提供膳食、法律服务、道路服务和旅游服务的“三日殡葬服务”和“四不殡葬服务”。对于婚礼和庆典,根据“红色事务关闭”的规定和防止聚集的原则,必须推迟不能做的事情,推迟不能做的事情,简化不能推迟的事情。
2。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相关镇街道应加强对基层殡葬服务的管理,严格督促服务站全面落实就近棺木等规定。对不按规定将灵车直接开到殡仪服务场所或者就近易接近的地方接收灵柩的,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相关镇街道应当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对于屡次犯罪的,民政局和殡葬管理处应当根据事实落实处罚措施。
3。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城管局要密切配合基层落实防控指挥部13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加强联防联控工作。对继续提供锡乐等“阵头”殡葬服务、婚丧嫁娶餐饮服务、宗族宗教民俗活动、占用市政道路、在重要公共场所举办路演等活动的搭建帐篷服务、“阵头”车辆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和交通警察大队应当依法在城镇和街道依法从重处罚。
4。对婚丧嫁娶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晋江市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2月17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