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开展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货物的市场采购排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在美国和加拿大开展市场采购关税货物。根据公告,从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受理中国相关企业的申请。在逐一审查申请的基础上,相关企业符合条件并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从美国购买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时期内将不受我301措施对美国的反关税措施的约束,并基于商业考虑支持企业从美国进口商品。
拟从美国购买和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境内企业可作为申请主体。根据公布的可申请豁免的商品清单及其自身需求,它们可以通过豁免申报系统(链接到财政部海关政策研究中心的网站)按要求提交面向市场的采购豁免申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所提供的信息,结合第一批和第二批美国和加拿大关税货物豁免申请,组织对有效申请的逐一审查,并通过豁免申报系统等方式及时将豁免申请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