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形势严峻。众所周知,人们出门较少是为了隔离传染源和加强自我保护。然而,一些人仍然拒绝听取建议,除了出去使事情变得更糟之外,他们无事可做。更重要的是,他们无视法律,在路上酒后驾车来尝试法律。
2年9月9日15时23分左右,一辆小型斯柯达牌D70型轿车从东向西驶往翰林西街和交通管制检查站,以便对采集通道进行防疫和控制。旗公安局交通管制大队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司机王某不仅违反了防疫交通管制,驾驶一辆"私家车"在路上行驶,还醉酒驾驶,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警察口头传唤王某到交通管制大队进一步检查。根据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的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27.7毫克/100毫升,符合酒后驾驶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他是嘎查的一名村民,在巴拉克的鲁德苏穆挖了一口井。他暂时住在天山镇新区。在当前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防控疫情的交通管制条例,而且还酒后驾车上路,蔑视法律的尊严。
199旗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实施刑事拘留,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他的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大家,预防和控制
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请自觉确保人们呆在家里,不回家,少出门,不开车,不吃饭,戴口罩,勤洗手,全力配合群防群控。当春天温暖,疫情结束,我们将再次走上街头,享受繁荣和共同繁荣。
来源:阿奇新闻编辑:毕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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