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办[〔2020〕43号
县区联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正常的人员和车辆交通秩序,经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道路交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1、取消全市国内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国道和省道设立交通检疫站(点),确保畅通
2、规范县乡公路检疫点的设置,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及时取消
3、恢复市、县(区)汽车站客运服务,公交车、出租车、客运专线有序恢复运营城际客运专线将加强与目的地的对接,成熟后恢复运营。在同一目的地,将对农民工和学生实施点对点包机运输。
4、为方便公众出行,停止执行《本市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实行单双号限制通行》的规定(取消本市私家车、出租车等机动车单双号限制)
5、继续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检疫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加强车站和车辆消毒、通风、卫生和保洁,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引导群众过高峰出行
6、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强三级网格化管理,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做好防疫工作,确保沟通和顺畅运行。
7、加强道路巡逻,加大执法力度,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8、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并严格执行防疫和具体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9、各县区必须取缔对在疫情防控和沟通保障工作中不切实履行职责、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8时起施行
白银市新皇冠肺炎防疫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2月16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