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警示案例_疫情防控,峨眉市民决不能心存侥幸!街头宣传的警示案例你要听

春节以来,新的皇冠肺炎疫情触动了人们的心灵。大多数人记得他们的劝告,不戴面具,少出门,不开派对。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一些人仍然抓住机会不听劝告。他们像往常一样拜访亲戚和朋友,聚在一起吃饭,甚至故意隐瞒他们的病情和联系历史!

您可能会注意到,在最近全国报告的确诊病例中,有许多聚集性性病病例和故意隐瞒导致的多重感染病例。这个消息让人感到不安,应该引起更多的关注!近日,峨眉市各乡镇(街道)选择了攀枝花、泸州、雅安、山东、江苏等省及其他省市的7起预警案例,重点关注两个典型主题,一是聚集活动引发的肺炎,二是许多人因故意隐瞒真实行程而被依法查处。通过“先锋”村级理论小广播、移动宣传车和移动扬声器,开展“进村进社区”的滚动宣传,形成警示效应,提醒广大群众少出门,不要聚在一起,提醒外来人员积极报道,在家隔离,共同提高群防群治意识。

疫情警示案例

禁止宴会。不要因为一顿饭就“赢”

。“山东省共发现聚集性疫情60例,其中家庭聚集49例,同事间6例,集体接触5例……”攀枝花市一天内新增6例确诊病例,均由家庭、朋友和家庭聚餐引起……”在胜利街万寿宫小区,各大区、公交站台等地的小喇叭正在陆续推出聚集性活动引起的肺炎预警病例,一个个关键词,一组个数据。在喷泉广场,街道卫生宣传员拖着小型移动收音机向群众宣传警示案例,分发宣传材料,并教育群众不要聚集或聚集。

“在非常时期,我们应该‘倾听问候’,尤其是对老年人,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对于宴会晚宴,市民徐强烈反对,说他不仅要遵守,而且要让家人不要光顾或聚会。

疫情警示案例

永远不会隐藏欺骗,也不会成为病毒传播的“助手”。

“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多次主动与周围人群接触,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躲了一趟,到处乱跑,被立案调查"...在双福镇汤芳村,小电台播放了宣传录音内容对于声音无法覆盖的地方,宣传车和移动扬声器将继续“登台”,以确保防疫宣传不会泄露给任何村民。此外,村干部还拿着小喇叭向每户人家喊:“你从外地回来了,尽快到村里报到!”

“我们永远不会隐瞒任何需要如实报告的事情!这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一个人对亲人、朋友和邻居的责任。“听了广播后,村民朱大哥受到了深刻的警告,坚决支持防疫和控制工作。

疫情警示案例

值得提醒的是,任何阻碍疫情防控的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而且涉及法律。根据不同情况,依法追究6类刑事犯罪的法律责任,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卫生罪、危害公共秩序罪、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罪、危害市场秩序罪。

目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我希望所有市民牢记他们的劝告和忠告,不要冒险,严格遵守防疫和控制的有关要求,戴口罩,少出门,不吃饭,拒绝聚集,绝不隐瞒欺骗!在非常时期,他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

疫情警示案例

根据第

-1号法律,严厉惩处六种涉及防疫和控制的刑事犯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罪

。利用新冠状病毒疫情制造和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有“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刑期为15年

2、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在新型冠状病毒中传播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判处死刑。

3。危害公共卫生罪

,作为已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应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实施“危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扰乱公共秩序罪

凡编造与新冠状病毒流行有关的虚假或恐怖信息,或故意传播此类虚假或恐怖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有“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刑期为15年

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防控产品和材料,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控传染病的伪劣药品,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最高刑为死刑

6。扰乱市场秩序罪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在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的规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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