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控制工作的积极变化,为促进企业恢复生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现公告如下:
1。各村(社区)应实施健康跟踪管理,重点加强对湖北(武汉)和省外其他重点疫区以及省内疫情较多地区的入境人员控制。
2、村(社区)不得限制村民(居民)外出,不得无故阻止住户、生产生活服务人员、商店消费者和生产生活资料运输车辆进入,以保证群众出入顺畅、生活方便。
3、村(居)民不参观、不聚集,外出尽量少,外出必须戴口罩,做好自身卫生防护
4。自2月17日起,城际客运线(连城至龙岩、连城至厦门)、农村客运线(连城至钱缪、连城至罗坊、连城至鲍斯、连城至古田、连城至观音山火车站)和城市公交线(步行街至连城工业园、文恒三角坪至连城工业园)已投入运营。其他公共交通线路和客运线路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逐步恢复运营。
五、自2月18日起,服务业逐步恢复经营活动除KTV、酒吧、电影院、体育馆等休闲娱乐场所继续停业外,经营实体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并签署《承诺书》后恢复营业各类餐饮经营者(酒店、小餐馆、饮食店、小吃摊等。)不允许在场馆内接待客人就餐,但只提供打包外卖和在线平台外卖服务。
连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疫控制应急指挥部
2年2月18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