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疫情公布_宣城市宣州区公布疫情防控期间5起违法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据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17日消息,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5起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违法行为(第二批)

一、宣城市一家母婴店涉嫌不提供实名标识商品

2年1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宣城市一家母婴店高价出售一次性口罩。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收银台下有18箱标有“弹性耳膜-100p3ply 50”的口罩,没有中文标签、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经调查,当事人以50元/盒(运费6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在合肥某商店购买了80盒标有“弹性EAR-100p3ply 50”的口罩,并以69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了40盒,其中顾客退货32盒。双方向四家商店的员工发送了22个箱子以供使用,向员工发送了18个箱子以备备用。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当事人不提供商品真实名称和标识的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52元,并处罚款15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宣州区某食品经营部涉嫌销售标识不符的口罩

2年1月30日,020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匿名举报,称宣州区一食品经营部销售口罩,哄抬物价。据调查,2020年1月27日,当事人通过朋友杨谋谋从安徽某公司的口罩厂购买了500个“防尘口罩”。价格是15元牟阳-谅解备忘录向有关方面出具了一份交货单,而安徽的一家公司没有向有关方面出具收据或发票。当事人销售的“防尘口罩”的内外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产品实施标准等信息。截至案发时,双方共售出450个面具。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销售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防尘口罩”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并处以3750元罚款

案件三:宣州区一家药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面具

2年1月31日,020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反映在药店购买的“飘安一次性口罩”有问题。据调查,当事人销售的“飘安一次性口罩”是从宁国一名销售人员处购买的,共20袋(20个/袋),每袋0.9元,价格为1元/袋。没有供应商的采购收据、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上述口罩除了发给店内员工的口罩和发给新华书店的口罩外,其余5袋都卖给了消费者,消费者退回了4袋,实际售出了1袋。这家商店没有存货,也没有销售记录。被河南朴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4袋(共80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并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宣城某超市涉嫌销售假“飘安”口罩

2年2月1日,02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匿名举报,称宣城市一家超市出售非法口罩。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外包装上有三种口罩,分别标有“飘安一次性口罩”,外包装上只标有“M-101 SP”,外包装上没有标识。在检查过程中,一位顾客退回了一袋20个相同的“飘安一次性口罩”据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三个口罩是“杭州某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从山东仓库发往宣城店。清点后,清点了2140个“飘安一次性口罩”、600个外包装上标明“M-101 SP”的口罩和750个外包装上未标明的口罩。购买价格为1.3元/件,销售价格为2元/件。犯罪时,消费者退回20英镑,店员保留10英镑,双方不再销售。被河南朴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并处以行政处罚“没收2140个侵权“飘安一次性口罩”,扣留另外两个口罩,并处以20675元罚款”

案例5,宣州区阳县镇一家超市涉嫌销售“三吴”口罩

2年2月7日,020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宣州区阳县镇一家超市销售的口罩为劣质口罩。经调查,当事人于2月7日在当地一家商店购买了16包纯棉精致口罩(20只/包,白色),250只黑色口罩,价格为4.2元。供应商没有收据,在购买后把它们堆在超市吧台旁边的地板上。在没有说明购买口罩的消费者不是医用口罩的情况下,他们分别以2.2元/口罩和5元/口罩的价格对外销售。犯罪时,出售了60个纯棉面具和40个黑色面具。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4元,并处罚款586.2元”的行政处罚(责任编辑: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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