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精神,为落实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项工作安排,清远县局迅速组织力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实践“三个服务”活动,充分保证企业的返工和再生产
2年1月13日,清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北部三个派出所、县疾控中心有关人员到北部三个抽水蓄能电站工地,指导企业在严格执行辽宁省防疫指挥部5号令和全省防疫“30条”精神的同时,顺利恢复生产,做好企业内部防疫工作。联合工作组对企业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对企业返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业领导,应保存一人一宿舍、一人一健康档案,对工人进行分餐,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宿舍消毒,并如实记录,工厂门卫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体温登记和测量。同时,警卫要充分发挥职能,善用关口,严格遵守县疾控中心的建议和要求,在恢复工作的同时,充分保证疫情的防控。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优化服务管理措施,简化工作流程,帮助企业做好防疫期间厂区及周边社会环境和治安秩序的控制工作,确保企业员工安心生产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