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处主要负责全市重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和指导工作。面对突发疫情,第二检察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和起诉职能,积极行动起来。第二检察部门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掌握了防疫和办案的实际情况,实现了“预防和办案并举”继
之后,第二检察部门共受理一审案件6起,上诉案件2起,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疫情的早期干预案件2起,重大故意杀人案件1起二是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落实中央防疫计划,坚决做好机关防疫工作的通知》为防止病毒传播,减少交叉感染,
1是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办案期限,通过诉讼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办理变更保管手续,保护当事人权益。
2是在采取保护措施的同时,岗位检察官认真审查档案,编写审查报告,严格审查案件证据中的不足,通过电话、微信等与公安机关沟通。,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及时补充证件,严格掌握案件证据、事实和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
3是以疫情相关案件为重点,处理严格执法与规范办案的关系,通过电子文件共享、电话沟通等形式对案件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和分析,对调查案件进行早期干预,制定指导性的调查提纲,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