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中央发布文件_【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线上”发布6个文件 法库县法院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

1992年1月14日上午,法库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加快办案速度、提高效率、应对疫情、确保中小微型企业稳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新闻发布会以“在线”方式进行,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在

关于疫情中央发布文件

新闻发布会上,法库县人民法院发言人张哲解释了该系列文件的背景和内容。本次发布的《加快和提高民商事案件审理效率的程序》、《规范释明权行使的程序》、《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程序》、《民事诉讼法官公开作证指引》, 《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关于为中小微型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大利》)等6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质量、效率、信誉增强年”活动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进位、艰苦奋斗、精心部署, 推进案件快速高效和应对疫情服务,确保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争取全省法院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力争积极进入第一方阵,率先发力

据了解,在加快提高案件效率的一系列文件中,对起诉和辩护、举证责任分配、举证时限和逾期举证责任、行使解释权的方式、公开作证的范围和方法、促进集中高效的庭审、提高司法文件的合理性等答辩的补充和完善都作了明确规定,并试图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判决书的撰写。

《意见》通过网上案件处理和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工作和生产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是防疫产品生产企业,暂缓采取调查控制措施或采用“活封”和“活扣”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对于专项用于防疫和控制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调拨等强制措施。

法库县法院党委书记、院长陈林表示,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主要是基于防疫公众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加快审判进度,提高审判效率,避免超期、长时间拖延案件的发生,让公众感觉更加及时。这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对法官和法官形成过程的信心,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它有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辩论权,有利于在深度和广度上提升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开度。有利于妥善平衡疫情引发的合同责任,为企业通过诚信正义战胜疫情、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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