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lu.com闪电报1月21日讯记者从济宁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发2015年第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寒假安排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违规行为, 济宁市教育局向全社会公布了县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寒假期间,如发现学校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或组织自学,参与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辅导和培训课程,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举办的机构举办补习班和培训班等。,可以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闪电记者杜宗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