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第十五次会议_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月15日召开

1991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召开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副主席迟光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第

十三届第十五次会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通过第十三届会议第四届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第十三届会议第四届会议议程;审议通过第十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并通过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工作建议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迟光明向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报告常委会工作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严向十三届四次会议作提案工作报告的决定;在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小组成员分组方式和召集人名单;审议和批准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市委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5日举行,为期3天。

红灯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八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市委决策部署上;全力做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报告的修改完善、会议发言的编辑、提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带头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全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讲政治,履行好责任,遵守纪律,确保全会成功。

副董事长严、、、葛长清、王、秘书长贾凤举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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